依法服兵役和進行兵役登記是每個適齡公民應盡的光榮義務和神圣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條例》相關規定,現將我市2024年度兵役登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記對象
寶雞市戶籍,202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
二、登記時間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記方法
(1)初次兵役登記可以采取網絡登記的方式,登錄全國征兵網(網址:www.gfbzb.gov.cn)進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現場登記。(2)進行兵役登記,應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主要包括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參軍意向等基本信息(牢記用戶名及密碼)。(3)自行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征報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征報名表存根》。(4)及時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征報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征報名表存根》及本人身份證前往所在鄉(鎮、街道)武裝部進行現場確認,縣級征兵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確定本人是否應服兵役、緩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并領取《兵役登記證》。(5)本人因身體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記的,可以委托其親屬代為登記。
四、組織實施
轄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縣級征兵辦公室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地區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依法確定應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員。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為兵役機關核實公民兵役登記信息提供協助。高校兵役登記工作,可由各高校征兵工作站采取集中統一登記的方式進行。
五、責任追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之規定,男性適齡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的,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的,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征召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處以罰款;其中,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為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兩年內不準出境或者升學復學,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拒絕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的兵役工作任務的,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對單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擾亂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礙兵役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寶雞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