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麟游縣人民法院獲悉,為鼓勵和引導執行案件被執行人積極糾正失信行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麟游縣人民法院探索性建立了"甘棠立信"信用分級修復機制,不斷推進轄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
今年以來,麟游縣持續深化營商環境突破年活動,積極推行“小切口”改革,聚焦解決執行領域企業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探索性建立了"甘棠立信"信用分級修復機制,制定《“甘棠立信”執行信用積分評分表》,實行“100分基準制”,根據被執行人履行程度、主觀配合程度等主客觀情況進行評分和動態調整積分,以得分情況評定等級,引導被執行人主動糾正失信行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縮短相關案件執行周期。同時,針對完成信用修復的被執行人,向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文件,幫助被執行人恢復信用,獲得信用激勵,從而達到正向激勵、反向約束的治理效能。
“目前,我院已形成了‘預警告知-失信懲戒-主動履行-信用修復’的良性循環,信用懲戒杠桿作用持續釋放,司法權威與社會信用的正向互動不斷增強。”麟游縣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五月底,全院通過采取限制高消費、信用懲戒等措施倒逼81件案件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債務,達成和解12件,修復失信被執行人信息19條,執行完畢率同比上升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