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雞市工業園區建設指引的通知
《寶雞市工業園區建設指引》(以下簡稱《建設指引》)已于2024年11月25日以市政府辦文件印發施行,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工業園區建設,安排由市工信局牽頭,圍繞當前我市工業園區建設中存在的短板和問題,以及如何推動園區高標準建設、提升承載能力等方面,制定工業園區建設指引,提出園區建設規范性、技術性指標和要求。
二、起草過程
市工信局深入調研,結合我市工業園區實際,全面梳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及工業園區、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等方面文件要求,并參考借鑒外省市先進經驗和做法,研究起草了《建設指引》(初稿)。經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兩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討論,召集縣區和市級相關部門討論,并多次征求市級相關部門和縣區意見建議,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建設指引》(送審稿)。經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審定,于2024年11月25日以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執行。
三、主要內容
《建設指引》主要從規劃布局、產業發展、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公共配套、生態環保、安全生產、運營機制8個方面提出了規范化、標準化要求。
1.規劃布局。主要從園區規劃編制、規劃執行、規劃調整、主導產業、園區整合等方面提出了7點要求。
2.產業發展。主要產業集群化發展、轉型升級、技術創新等方面提出了3點要求。
3.土地利用。主要從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園區綠化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積率等方面提出了7點要求。
4.基礎設施。主要從園區道路交通、供排水、供電、供熱、燃氣、環衛綠化、消防、信息化建設方面提出了30點要求。
5.公共配套。主要從園區教育、醫療衛生、嬰幼兒托育、商業、文體、休閑等方面提出了8點要求。
6.生態環保。主要從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入園項目評估、重點行業環保治理、循環化改造等方面提出了5點要求。
7.安全生產。主要從建立健全園區安全管理應急預警系統、合理布置園區企業分區、明確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機構等方面提出了5點要求。
8.運營機制。主要從創新園區營業模式、設立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簡化審批流程等方面提出了5點要求。